论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时间: 2011-08-28 / 分类: 哲社类 / 浏览次数: 75 views / 0个评论 发表评论

作者简介:米会娟(1986—),女,汉族,河北邯郸人,西南民族大学政治学院2010级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与现代化方向。

 

摘要: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是一种推动社会道德向前发展的内驱力,历代儒者们主要通过研究人性是什么和如何使人性得到最高发展来促进社会道德的发展,本文将从先秦、汉唐、宋明、近现代四个阶段探究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产生和发展的轨迹及其对当代的影响。

关键词:儒家; 道德; 仁;人性

所谓的主体性思想就是指驱动人自主、自由、自觉地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的影响最大的力量。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在各个时期都有不同的解释,但归根结底都是一种自觉注重心性修养的理性主义精神,也就是自觉践履仁爱精神的过程与促进和谐的价值导向,它主要通过人性是什么和如何修身养性展现出来,本文将主要从先秦创始时期、汉唐继承时期、宋明理学时期、近现代时期来探讨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的问题。

一、先秦创始时期的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其语录《论语》有两个最重要的概念:第一个也是最核心的概念是“仁”。“仁”既可以涵盖一切善的言行,包括孝、悌、忠、恕、信、恭、敬、宽、敏、惠等许多道德规范;又是个人道德修养的目标,“圣人之道德,自其德之方面言之曰仁”, [1]圣人就是孔子理想中的完人。孔子曾说“仁者爱人,智者知人。”[2]又说“为人由己,而由人乎哉”, [3] “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4]可见孔子以“仁”为人的最高人格,而人首先要靠自己的自觉去实现“仁”的道德修养,并且人人都有条件去实践“仁”。另一个重要的概念是“礼”,孔子曰“克己复礼为仁”,又曰“人而不仁如礼何?”可见“仁”是“礼”的基础,“礼”是“仁”的外在形式。

对于人性,孔子只是提到“性相近,习相远也”,可见他并没有明确的概念,而孟子在孔子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性善说”的理论,孟子认为人具有一种先验的善性:“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5]作为论据,孟子提出了著名的“四端”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犹其有四体也” [6]因此,只要将这“四端”扩而充之,就能做到仁、义。孟子不但讲“仁”,也强调“义”,并且把“义”作为人的行为选择的最高标准。

荀子的思想以孔子思想为基础,取百家而为己用,在批判孟子“性善论”的基础上提出“性恶论”,荀子提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7]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之所以有善的道德,是后天人为的结果,强调性伪之分,性伪之分揭示了人的感性生命与道德理性的内在冲突。荀子认为矫性的手段要靠“礼”来完成,故说:“积伪而化之谓圣。圣人者,伪之极也。”[8]又说:“性伪合,然后有圣人之名。”[9]所以圣人与凡人的区别在于性伪化合的程度,要完成圣人的修养必须知礼,而知礼又必须通过学习来完成。可见,孔子所强调的实现“仁”,孟子所提出的“性善论”与荀子的“性恶论”,都是为了提高人的道德修养,达到一种圣人的境界。

二、汉唐继承时期的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董仲舒受孔子的上知下愚不移理论的启发,提出:“圣人之性,不可以明性,斗筲之性,亦不可以名性。性者,中民之性也。”[10] “中民之性”的“善质”为圣人、圣王布教施化提供了可能。董仲舒说:“善者。王教之化也,无其质,则王教不能化,无其王教,则质朴不能善。”[11]从对“中民”教化的必要性来看,又反过来论证了王者相对于万民的绝对地位,由于“民受未能善之性于天”, [12]所以必须“退受成性之教于王。”[13]故王者便成了上承天意,率民成善者之人。从“性”的范畴来看,董仲舒说“名性,不以上,不以下,以其中名之。”[14]与孟、荀的人性观不同,他的“性”并非全善,即“不以上”,也并非全恶,即“不以下”,而是介乎两者之间,“性”中有善的可能和善的倾向,即“善质”。可以说,在董仲舒的人性论中存在着三个范畴等级,因此他认为,仅仅说性善而推论出人之“善”,并不全面。

韩愈重新规定了“仁”、“义”、“道”、“德”这四个伦理范畴。韩愈曰:“夫先王之教何也?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之谓道,足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15]他认为“仁”的内涵就是“博爱”,但是韩愈的“博爱”只在贬斥道家对“仁”的理解时才有意义。韩愈提到“圣人一视而同仁,笃近而举远。”[16]由此可见,韩愈“仁”的范围依然在礼教之中。韩愈认为人有与生俱来的“性”和接物而生的“情”。他第一次明确提出性三品说,认为“性”有“善”、“可善可恶”和“恶”三品。并将“性”和“情”并举,“情”是“接于物而生”,那么“性”是相对于压向人的内在方面,“性”与外物相通的地方就是“可善可恶”的中品之性。而上品之性“主于一而行于四”, [17] 即以“仁”为主导并贯通于义、礼、信、智四者,这就在理论上提高了“仁”在五常中的地位。韩愈的理论开宋、明理学之先河,成为宋明理学的直接思想来源。

三、宋、明理学时期的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程颢和程颐就不再把“性”只视为一个属人的道德范畴,他们言“性”,既可指天,又可指人,并把“理”或“天理”引入“天地之性”,如“性即是理”。 [18]在“性”范畴的运用上,比前儒们的涵盖面更广、更加易于变化,有时是就于人而言,有时就于天而言,连程颐自己都说:“性字不可一概而论。”他的理比周敦颐的“诚”更为抽象,“往来屈伸,只是理也。”[19] “理”作为本体的范畴更具有天人一贯的品格。他不再将人的善恶与人之“性”等同,也不再将人之“性”分为几个品格,而是在“天命之性”以外另设了一个与之并立的属人之性,即“气禀之性”。从而开启了儒学心性论的新规模。

朱熹综合了周敦颐的太极说、张载的“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和程颐的“理”,将“性”等同于“理”,认为“理”或“性”是纯然至善的,“理便是仁义礼智。”[20]他用理气关系说明人性的善恶,从理气或纯或杂的角度来说,“天命之性”是纯然天理,“气质之性”是杂理与气合而为之。从理气的主从关系来讲, “道心则是义理之心,可以为人心之主宰,而人心据以为准者也。”“人心”出自于气禀,即“气质之性”,“道心”发自本性之理,即“天命之性”。故理主气从。可见,在朱熹这里关于“性”的讨论已进入了更为抽象更为精细的理与气的讨论。

至明代,王阳明把程朱理学由外向内贯通的“理”学收之于内,认为无人欲之心,即是“天理”,在“天理”与“人欲”的问题上,似乎比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更为严重,认为“若无人欲,纯是天理,”[21]在王阳明那里,“存天理”与“灭人欲”是互相规定的,所谓的“存天理”即是“去人欲”,他的存“理”灭“欲”之说有了更牢固的出发点,即“心”,他的“心”即“良知”,“良知者,心之本体”。[22]他也认为理不外于“心”,道德规范自在人的心中,不必向外寻求,“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23]是否自觉于“致良知”,却真正体现出人们是否真正落实去人欲存天理的工夫和修养,因此,王阳明扭转了程朱伦理学的由本体的道德属性推出人的道德性这一思路,认为道德规范的认识和实践都是“致吾心之良知”的过程,从一个侧面解决了朱熹学说“物理吾心,终判为二”的矛盾。

四、近、现代时期的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谭嗣同继承了中国儒学中“仁”这一基本概念,并对其内涵进行了改造,这其中不仅与古代的仁学学说有相通之处,也吸收了当时西方有关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观。谭嗣同把以太看作世界的本原,而“性”是由“以太”派生出来的,“性”与“以太”是同一关系,所以“性”被赋予了自然存在的意义,又因为以太具有相成相爱的能力,所以性为善,而他所谓的性善就是“仁”,他认为:“仁以通为第一义”; [24] “通之象为平等”。 [25]通有四义:中外通,上下通,男女通,人我通。因此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关系,要改变传统的三纲五常给社会带来的不平等。

现代新儒学的开山人物梁漱溟认为,人始终在与他人的关系中生活,人又生活于种种关系中,他描述了一个“伦理本位”的理想社会,在伦理化的社会下,人更看重情谊,互以对方为重而不以一己之重。他将社会问题归之于文化问题,但是在他所处的时代里,社会的进步并非单纯的文化改革所能达到。而冯友兰作为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通过“贞元六书”构造了自己的哲学体系。他认为,人之所以为人者,就在于人有觉解:“人生是有觉解底生活,或有较高程度底觉解底生活。这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人生之所以异于别底动物的生活者。”[26]所谓的“解”是“了解”,“觉”是“自觉”:“人做某事,了解某事是怎么一回事,此是了解,此是解;他于做某事时,自觉其是做某事,此是自觉,此是觉。”[27]人生的意义在于对宇宙人生的觉解,觉解的程度不同,人生的意义也就不同。由此所形成的人生的境界也就不同,他将人生的境界分成四个阶段: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认为只有达到了最高的天地境界,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才能摆脱自然性、生物性以及社会性的制约,由此也可以看出,他的境界说是对儒家传统的继承,有利于人的精神世界的升华,同时也具有超功利主义的色彩,只局限于人的内心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现实、排除了人的经验领域。

总之,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即自觉注重心性修养的理性主义精神,亦即践履仁爱精神的过程和与促进社会和谐的价值导向。就是这种精神所造就的社会道德在不断地驱动着社会向前发展,也成为中国人具有凝聚力的源泉,使我们的五十六个民族更加团结、奋发向上。在市场经济的巨大冲击下,当现代人受到极端功利主义的影响时,容易感觉到迷惑、巨大的社会压力使人找不到生之意义,而儒家的主体性思想具有非功利主义的色彩,它能使人的心趋于平衡,让人在纷纷扰扰的社会中把握好自己心中的方向,用乐观平和的心态积极进取,从而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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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孟子·公孙丑上[M]. 方勇,评译.上海:中华书局出版社,2010.

[7][8][9]荀子.荀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10][11][12][13][14]董仲舒.春秋繁露·实性[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15][16][17]韩愈.韩愈集[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

[18][19]程颢,程颐.程书分类[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

[20]朱熹.朱子性理语类[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21][22][23]王阳明.王阳明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24][25]谭嗣同.仁学[M]. 印永清,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

[26][27]冯友兰.新原人[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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